近日,犯罪嫌疑人胡某某、杨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、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罪,被滨州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胡某某、杨某车上携带着两根象牙制品从江苏去往天津途中,在鲁北收费站被查获。经鉴定,两根象牙制品价值7万余元。为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,更好地维护生态平衡,依法将两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、杨某刑事拘留。
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滨州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两名犯罪嫌疑人
发布日期:2015-07-21 15:59:28 投稿来源: 浏览次数: